主要诉求:
湖南永州金毛擅闯餐馆死亡,在事实不明的情况下有大量不明人士到涉事餐馆聚集摆花悼念,导致餐馆被迫停业,请永州公安查明真相,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以及幕后组织者。
事实和理由:
近日媒体以所谓,报导了一起发生在湖南永州的事件。在湖南永州,一只叫李墩墩的金毛犬从家中越狱。因天气炎热,走进一家餐馆蹭空调避暑,但被拖出店铺后死亡。很多人聚集到餐馆门口,有人送来了花、蜡烛等祭奠金毛。最后金毛主人道歉,但餐馆仍然赔偿了5000元。
该事件的影响非常恶劣,且处置存在疑点。
首先,金毛长得都差不多,所谓金毛李墩墩被打死事件,能确认是同一条狗么?李墩墩主人有没有办理养犬证,李墩墩身上有没有芯片可以与死狗进行验证。如果死狗并非李墩墩,那餐馆实在太冤枉了。
请警方务必以严谨的态度查明事实,如果无法确认死狗就是李墩墩,金毛主人甚至无证养犬,请对金毛主人在网上造谣生事,导致合法经营餐馆受损进行处罚。
其次,金毛是大型犬,伤人情况屡见不鲜。金毛主人看管不当,导致狗擅闯餐馆,被视为危害顾客安全的流浪犬打死,金毛主人应该负全责,但最后竟然是餐馆被网暴围攻停业,还赔偿给金毛主人5000元,这完全有失公平。
再次,媒体竟然能揣摩狗意,把擅闯餐馆、威胁公共安全的无绳大型犬美化为“蹭空调”,这种拟人化手法企图站在道德制高点,调动公众情感对涉事餐馆进行网暴。这说明媒体的价值观出现了问题。
最后,这样一件小事,竟然引发媒体拉偏架式报导,竟然有大批无利益相关的不明人士不约而同去餐馆处聚集摆花,逼停了餐馆。
这种聚众行为涉嫌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8条规定,如果该集会未或许可,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这种聚众滋事,影响商家正常经营活动,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也涉嫌触犯《治安管理法》的寻衅滋事条款。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这次围攻餐馆事件体现出的号召力和行动力,如果用于颜色革命,后果细思恐极。
近年来,人民群众与宠物猫狗之间的冲突,频繁登上热搜。而这些事件的结果,通常是被猫狗损害权利的人民群众吃亏,猫狗势力屡屡得逞。这种现象的背后,是将猫狗权置于人权之上的价值观,在中国社会中似乎已屡见不鲜。
2024年11月底,四川绵阳开放大学一流浪犬经常出没。学校安排保安将该流浪犬捕捉并带离校园,该犬强烈反抗并撕咬口袋,保安采用将该犬处死。事发后,公安机关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谈话并给予批评教育。学校对安全专干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绩效工资,解聘对涉事保安。
2023年10月17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名学生被无主犬追赶,学校保安在护送学生进入公寓后,对无主犬进行了驱赶,并在驱赶处置中致无主犬死亡。校方已对涉事保安作停职处理。
2023年10月21日,辽宁广告职业学院一名安保人员在驱赶处置无主犬时,工作严重失当,导致无主犬死亡。学校辞退涉事安保人员,并对部门负责人追究管理责任。
2021年11月,武汉卢女士被狗骚扰,又遭到狗主辱骂,报警4次没有用,最后绝望跳楼身亡“拿命来控告遛狗不牵绳”。侮辱卢女士的狗主,也没有见到受处罚的报导。
2018年6月,南京一男子因2岁儿子被泰迪咬伤后与狗主人发生纠纷,结果遭遇“人肉搜索”和死亡威胁,其妻迫于网络暴力割腕自杀,所幸抢救及时。
2017年12月底,长沙警察打死一只咬伤了4个人的狗,被人肉网暴,被电话轰炸,派出所被围攻,被摆花圈,民警家人被严重骚扰。北京的一个爱狗团体甚至聚众围堵湖南驻京办。环球时报报道了这事后,这群人又围堵了环球时报所在的人民日报社大门。
2015年5月,乌鲁木齐市赛博特国际汽车城一家汽修店前,一名父亲拿着铁管追打威胁自家孩子的小黑狗。这一打狗经过被传到网络,这位父亲遭到“人肉”和上门骚扰,被爱狗人士拉横幅在工作单位门口,被迫鞠躬道歉,并赔款1万元经媒体转交给爱狗人士作为小黑狗的医疗费。
以上案例都表明,犬类伤人已经是重大的社会治安问题。然而在猫狗权与人权的天平上,猫狗权已压过人权,对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和法律公正提出了挑战。
根据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动物伤害救治分会的估计,我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遭受猫犬咬伤,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和健康风险不容忽视。儿童尤其容易受到严重伤害,留下终身的心理阴影。同时,犬类作为狂犬病的主要传播媒介,其对公共卫生的威胁也不容忽视。
《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流浪动物的管理主要涉及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该法第30条要求: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可见,《动物防疫法》对于流浪猫狗,不是考虑如何关爱,而是如何控制处置,防治疾病传播。政府处置流浪猫狗需要法律授权,但人民群众处置对自己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无主猫犬,无需法律授权,法无规定即不违法。所以,对擅闯餐馆、威胁店内人身安全、干扰餐馆正常经营的疑似流浪犬,餐馆采取暴力措施击杀之,没有任何责任。
网上甚嚣尘上的所谓动物保护主义,实际是猫狗保护主义,关注的只是猫狗,忽视了野生动物及其他宠物,这种片面的“爱心”实则双标和虚伪。这种意识形态来自西方,与中华文明对于猫狗的态度截然不同,其最大的危害是忽视人权。
这种猫狗保护主义在国内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势力,严重影响了宠物管理立法的落实,也使得对违法养宠物或无主猫狗的合法处置常常受到猫狗保护分子的煽动和公众的围攻。
这种所谓的“爱心”和“宠物保护”价值观,不仅裹挟了舆论,控制了极端人士作出种种违反社核、违反公序良俗、甚至违反的行为。
那些为保护师生安全而采取行动的安保人员,为保护孩子而与猫狗发生冲突的父母,被猫狗骚扰而维护自身权益的业主,他们的正当维权行为被扭曲,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引发极大的民愤。
当政府部门加强对猫狗管理时,这股势力就会串联、煽动极端分子对政府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骚扰和网暴,迫使猫狗管理无法有效实现。
5月20日的海口拖猫事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猫狗保护分子造谣、人肉、网暴、到派出所门口非法集结摇旗喊口号等等。幸好警方查明了真相,对3名猫狗保护分子各拘留10天,事件涉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还在侦办中。
5月10日,同样有猫狗保护分子在武汉八七会议纪念馆附近有两名女子举着“反虐待动物”的纸牌游行、集会示威、合影等方式在互联网广泛传播。本人通过湖北信访平台向湖北公安厅投诉,5月22日收到武汉公安局江岸分局的告知书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目前,本人还未收到该事件的处理结果,但武汉警方有电话联系我,通话中隐约感觉至少是在按治安管理法去处置。
6月8日,又有猫狗保护分子在广州电视塔附近举着“反对虐待,反对暴力,不爱请别伤害”等标语,表达符合西方价值观的猫狗保护诉求。本人6月11日通过广东信访平台向广州市政府投诉,6月25日收到当地的书面回复称,已经移交给当地猎德派出所处置。
6月18日猎德派出所的所长也打电话给我,表示已经找到并约谈了两名举牌者,但尚未构成违法,不予处置。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中国应当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然而,当前的猫狗保护价值观已经颠覆了这一目标,将猫狗权益置于人民权益之上,中国人民苦之久矣。
如果是一只老鼠窜进餐馆,被店员打死,会有这样的舆情么?实际上老鼠并未产生重大的危害,倒是中国一年被猫狗咬伤者有4000万人,猫狗对人民群众的威胁远远大于老鼠。消灭老鼠和消灭流浪猫狗,没有区别,后者必要性更大,为何要受到网暴和不公平对待呢?
建议:对于涉事餐馆被不明人士围攻停业的情况,请永州公安从国家安全角度出发,以《治安管理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为依据,打击幕后组织者,并且约谈所有参与现场集会者和悼念者。
本件通过国家信访平台投诉,请通过平台给本人书面回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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